记者黄龙报道:科技是第一生产力,创新是第一驱动力。近日,我市出台了《宜春市“十三五”科技创新升级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力争到2020年,使创新成为驱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,初步实现创新型宜春的建设目标。
《规划》明确了“十三五”时期科技发展的指导思想、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。计划到2020年,科技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提升,重点领域的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,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显著提高,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基本形成,符合创新要求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,使创新成为驱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,初步实现创新型宜春的建设目标。力争科技进步综合水平进入全省前6位,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%;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(R&D)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(GDP)的比重达到2.0%,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&D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比达到1.0%;新增国家级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1个、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(产业集群)3个、科技企业孵化器(大学科技园、众创空间)20个、科技协同创新体5个、产业技术创新联盟3个、省级重点实验室及工程(技术)研究中心10个;培育省级优势科技创新团队10个,培养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5人、杰出青年人才10人;锂电新能源、生物新医药、农业等重点领域的技术创新能力进入全省先进行列;专利申请和授权量增长200%,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件;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实现翻番,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30%;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00家。
《规划》提出,“十三五”时期将大力实施专利升级、科技服务、科技入园、科技开放四大科技发展创新工程,确立企业自主创新的主体地位,集成科教资源,聚焦重点领域,加速成果转化,壮大市场主体,发展特色产业,把科技优势转变为现实生产力。
《规划》提出,将在锂电新能源、生物新医药、半导体照明、装备制造、新材料等领域,实现产业规模壮大和技术的有效突破,带动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、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。运用互联网+、自动化、智能化等高新技术,加速改造提升建材、盐化工、鞋革纺织、烟花爆竹等传统产业,从而形成一批产业链完善、创新能力强、特色鲜明的主导产业。
《规划》还明确了“十三五”科技发展配套政策措施。包括:建立健全科技创新统筹协调与决策机制、建立有利于创新驱动发展的有效机制、加大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和金融支持力度、大力推进“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”等。
|